1)第一千二百五十四章:你能给我什么_魔王逃婚日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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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修斯现在索性也不坐着了。

  他站起了身子,走到了安德森夫人与普川的面前。

  “我不知道你们对传奇的了解是多少。”修斯开口说道:“传奇,是这个世界的顶级的力量,在魔族,成就传奇就意味着你能开辟一个的全新的魔族出来。第二魔族,第三魔族都是如此。不过成就传奇的道路却并不好走。”

  “哪怕是我们天生有血统优势的恶魔,传奇也不是每一代人都产生的,不只是恶魔,还有人类,兽人,精灵矮人也都是一样。”

  “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天之骄子,但不代表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传奇。”修斯摊开手:“一个时代的天才极限,可能也只是半步传奇而已,而传奇很大一部分是传承而下的存在的。一代人,一代恶魔,可能只需要二十年,四十年,六十年。但是一个全新传奇的出现,可能需要一百年,二百年,五百年。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,我只知道世界规则一直如此。”

  “我不需要你跟我说这些东西!”普川黑着脸说道。

  “那我说点有意思的。”修斯开口道:“身为公爵之子,应该知道嗜血魔族的称号怎么来的吧?”

  “曾经的第三魔族欺诈魔主,一夜之间血祭五十万生灵,连带着以为半步传奇的大公一起击杀。从此之后,第三魔族被外界称呼为嗜血魔族。”

  “你要说什么?”

  “那位被击杀的尼克劳斯。”修斯说道:“他再被死的时候,已经不是半步传奇了,而是一位传奇。而成就传奇的道路,就是生灵血祭!他献祭了自己整个城市的生灵与只全部的亲人,只为了成就传奇。”

  “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吗!”

  修斯一脸无所谓:“信不信你自己考虑,传奇与半步传奇的区别我不知道安德森有没有跟你说过,但是据我所知,嘉比丽拉曾经轻轻松松的干掉一位半步传奇的亡灵,甚至一分钟都没用。当然,这可能是嘉比丽拉实力太强,半步传奇的万灵又被生者规则限制。但是不管怎么说,正常情况下时间不会太多。”

  “第三魔族的事情一千年前就开始流传的事情。你可以思考一下,所有流传的版本之中,时间线是不是只多不少!有的说杀了一晚上,有的说杀了三天三天。你听过有一个版本说十分钟一小时结束战斗的吗?”

  普川咬着牙:“那可是五十万恶魔!就算是五十万头猪也不会那么快!”

  修斯却只是淡淡道:“本王屠灭地龙城的时候,用了多久?”

  普川立刻卡壳。

  修斯则是继续说道:“我说了,这些你只考虑。我要说第二点。”

  “你父亲如何踏入传奇之路的?其实这个不难猜,各地出现的亡灵已经给了我们答案,死亡之主给了安德森承诺,他们背叛了生灵与死亡合作。”

  修斯歪歪头看向普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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