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 11 章 红印_谋杀金丝雀[ABO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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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钟诚向后撤了一步,一手拍掉了林斯辰拧着他腰的手,他对那点疼痛丝毫不在意,“那个Omega是谁?”

  他就这个臭脾气,说要算账,那宁可错杀,也不放过。

  林斯辰怕他真去找郁言算账,便随口扯了个谎,“路过信息素研发实验室,不小心撞到了同学,撒上的。”

  关于他要转系的事,钟诚知道的越晚越好。

  “真的?”钟诚歪了歪头,“我不信。”

  “你爱信不信,不信滚。”

  钟诚这才重新走回来,他伸手摸了摸林斯辰脖子上他掐出来的红印子,装作大度似的原谅他。

  钟诚就是有这个毛病,特别喜欢在林斯辰身上留印子,想看他蹙眉,想看他隐忍。

  他的恶劣是深入骨子里的,面对林斯辰时,无处安放的施虐欲在隐隐作祟。

  最开始,他喜欢用指甲在林斯辰果露在外的肌肤上,留一下一道红艳细长的划痕。

  算不上疼,但是足够明显。

  后来,变本加厉,钟诚喜欢掐他,咬他,标记他。

  那些红印,痕迹,还有疼痛是钟诚潜意识里所压抑的,想要宣泄,想要呐喊,想要证明,他是我的。

  没办法完成标记,前世的林斯辰也觉得这可能是两人之间最大的遗憾。他便顺着他,忍着他,让着他。

  疼痛慢慢升级,鲜明的喜爱慢慢褪色,林斯辰的烟瘾越来越重。重到钟诚几乎快要忘却林斯辰的信息素是什么味道的,只记得他常抽的香烟牌子。

  是谁先病的?

  林斯辰的痛觉变得越发迟钝。

  甜味尝久了也就淡了,疼痛也会吗?

  林斯辰捏住了钟诚的手指,用了点力气,他听见钟诚吃痛的闷哼,心情愉悦。

  上辈子他把钟诚从小王子宠成了暴君,把自己作成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,都是他自作自受。

  他在钟诚不明所以的眼神里,嘴角勾起一个弧度,一个有趣的念头缓缓地浮现。

  如果可以,他想让现实翻转。

  窗外的秋雷猛然炸裂,钟诚受惊般地抽出了手指。

  林斯辰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有愈演愈烈地架势,他把桌面和书包收拾的整整齐齐。

  “你要走了。”钟诚问。

  “嗯,明......”林斯辰停顿了一下,这环节不是说要取消掉的么,他释然地笑了笑,“明天见。”

  钟诚终于等到了这声“明天见”,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冷战终于要结束了呢,暴戾又天真地小王子弯了弯精致的眉眼,其实他还想抱抱林斯辰的,不过联想到他最近的喜怒无常,只得作罢。

  “明天见啦。”

  林斯辰看着他的表情觉得好笑,十八岁的钟诚,心思太好猜了。

  可两人就像同床异梦,钟诚何时懂过他。

  就在他刚走出教室不久,林斯辰课桌的桌洞里,就传来了手机震动的声响。

  钟诚只好无奈的从里面拿出手机,赶紧拿出伞,准备去追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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